(招标编号:GJZB-2025041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本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数字化实训中心场地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8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技师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数字化实训中心场地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数字化实训中心场地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数字化实训中心场地改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同时须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须有人员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章,非补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章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其他要求:(提供含下列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供应商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30 08:30到2025-05-14 17:00
获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04月30日起至2025年05月14日为止,每天8:30-11:2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号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南京技师学院(东南门进)1015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1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南京技师学院(东南门进)1015开标室
项目概况: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数字化实训中心场地改造(项目名称)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GJZB-20250411
1.2 项目名称: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数字化实训中心场地改造
1.3 项目预算:19.8万元
1.4 最高限价:19.8万元(投标人所报价格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1.5 采购需求:近年来线上购车查询、配置、购买的比例均呈现增长趋势,汽车行业正在向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营销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汽车系精准把握时代脉搏,为培养能够快速适应当前社会特点的专业性高技能人才,制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数字化实训中心建设计划。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6 工期:3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时间为准)。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1.8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同时须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须有人员姓名并加盖社保部门章,非补缴)。(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4 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 其他要求:(提供含下列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供应商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04月30日起至2025年05月14日为止,每天8:30-11:2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号
3.3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3.4 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4.1 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1日13时00分。
4.2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3时30分。
4.3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南京技师学院(东南门进)1015开标室。
4.4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和Word文档,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电子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5.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1日13时30分。
5.2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南京技师学院(东南门进)101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本项目采购人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如有疑问或者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地方,及时向采购人咨询和反馈。
(1)请参加踏勘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参集中考察或答疑。每家供应商只允许派1名代表参加。
(2)踏勘签到2025年05月15日上午9:00-9:30,地点:南京技师学院(联系人:张老师 13515125958 )。
(3)参加现场踏勘的人员须在2025年05月14日17:00前填写南京技师学校入校申请(代理公司提供)。入校申请审核通过后,访客将收到入校凭证短信,入校时打开凭证短信展示给门卫,即可入校。
注: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7.2 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
7.3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4 开标时,响应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至开标工作人员处进行签到、递交响应文件。
7.5 所属行业:建筑业。
7.6公告媒体: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技师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13515125958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号
联系人:俞工
联系方式:18251936026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工
电话:1825193602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京技师学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海路29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13515125958
采购代理机构:南京国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12号熊猫新兴软件园16-2号
联系人:俞工
电话:18251936026